1.1.1 集合的含义与表示
定义
一般地,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(Element),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(Set)(简称为集).
特征
给定的集合,它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;
一个给定集合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.也就是说,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出现的;
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是一样的,我们就称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;
通常用大写字母表示集合,小写字母表示集合中的元素;
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,就说a属于(belong to)集合A,记作a∈A;如果a不是集合A中的元素,就说a不属于(not belong to)集合A,记作a∉A;
方法
列举法
eg:“地球上的四大洋”组成的集合表示为{太平洋,大西洋,印度洋,北冰洋};
定义:把集合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,并用花括号“{ }”括起来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列举法;
优点:直观清晰地看出集合内的所有元素.
描述法
eg:某些不等式无法列举所有元素;
定义: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描述法.具体方法是:在花括号内先写上表示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(或变化)范围,再画一条竖线,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征;
优点:可列举的元素数量多至无限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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